省交通运输厅:
为切实做好我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通知要求,我州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经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安全形势趋于平稳,现将我州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活动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为使此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对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制定了《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同时,组织各地运管和路政部门进行了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截止目前,我局召开了2次创建“平安交通”专题工作会议,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指标。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开展“平安站场”活动
1、对客运站的安全管理。我局组织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辖区客运企业、汽车站认真细致地检查了各项安全措施、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对驾驶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情况及承运人责任险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客运企业车辆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汽车客运站三品检查登记台账、营运客车的安全例检以及履行“三关一监督”的执行情况。同时,实行24小时驻站值班制度,加强对车辆站场的安全检查,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落实。对于超载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400公里以上的配双司机)、客车证件不齐全 、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的、驾驶员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应急锤、消防器材带等安全应急装备器材配备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出站,确保道路运输站场的平安,创建“平安站场”。
2、切实保障客运站场安全。加大对汽车客运站及周边、旅游景区、游客集散中心等客流集中地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旅游包车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要求,加快完善汽车站站务系统,配备居民身份证识读设备等必要设施,确保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顺利实施。组织开展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全面排查工作,督促相关经营者和客运站,按照《青海省道路运输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严格按照《青海省汽车客运站危险品查堵工作规范》、《三品检查制度》要求,加强“三品”检查,进一步强化安检责任落实。
3、认真开展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维修人员获得从业资格证情况、机动车维修档案建立情况、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发放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教练车二级维护情况、教练场地安全设施设置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情况。
5、发挥信息化监管效能。运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运政管理系统、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平台的信息化支撑服务功能,持续打击“三超一疲劳”、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等非法违规行为;督导检查“两客一危”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停业整顿。按照“双随机”方式对我州“两客一危”营运车辆落实GPS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并且通过短信方式第一时间提醒司乘人员请勿超速,保障了道路运输安全.
6、认真开展(危)货运输整治工作。检查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安全专制机构设置安全专职人员配备情况;危险品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建立档案管理;车辆维修制度以及危货企业应急演练的落实;危货运企业落实危货运车辆悬挂和喷涤相关标志,配备通讯工具,GPS监控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截至6月份到现在,尤其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州交通运输行业针对客运企业累计检查233次,累计出动人员769人,出动车辆231台,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行政处罚1起,罚款1万元;针对(危)货运企业累计开展安全检查147次,出动人员461人,出动车辆134台;针对维修企业累计开展安全检查284次,出动人员640人,出动车辆165台,排查隐患43条,整改35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9份;针对驾驶培训机构累计开展安全检查50次,出动人员163人,出动车辆52台。针对治超工作累计巡查重点货运源头企业347次,出动人员大于1090人,出动车辆413台次,违规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9家,处罚14.7万元。
7、对营运车辆的整治工作。重点对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出租车运输;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违规进行客运包车营运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出租车不正确使用计价器、不打计价器、拼客、甩客等违规行为。
(二)持续推进“平安公路”建设
1、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上路巡查,做好违章当场制止和超限源头管理,特别是严防各类超限车辆的严重超限行为,在超限管理过程中,应该重点在于管理而不是罚款。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辖区运管及路政部门联合交警对资源路行驶货车进行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对存在超限超载的车辆司机进行口头教育并一律劝返,拒不听从劝返的,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不定时的在货运车辆较多的路段开展检查,对超限超载的行为进行打击,对车辆司机进行教育,从而提高货运车辆司机对超限超载危害的认识。
2、完善道路运输设施。随着新农村公路建设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方便农牧民群众安全出行,为改善安全通行条件,德令哈市交通运输局在尕海镇德尕路安装减速带4条,确保过往车辆的交通安全,排除安全隐患,同时也加强了农牧民群众及行人出行的安全力度。
3、完善路标路识。根据关于做好旅游指示牌和景区标示的通知。规范、做好沿线公路、主要县道的标志设置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工作。
(三)持续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开工期间综合治理力度,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针对仍需施工的企业要在防坍塌事故上下功夫,特别是要防止基坑坍塌、边坡坍塌、脚手架坍塌等;要防止高出坠落事故发生,做好临边、脚手架、工作台、升降机等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对塔吊、升降机冬季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塔吊、升降机的安装、使用,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专人操作。对存在隐患较多无法达到但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必须责令停工整改。
四、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以创建“平安站场”为核心,开展“平安交通”创建宣传活动。在客运汽车站、城乡公交站场等人群密集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宣传,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普及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弘扬了具有道路交通行业特色的平安交通理念和文化。期间共开展安全生产月、平安建设宣传、公交宣传周、出租车规范经营整治、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等主题活动为创建"平安交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组织培训学习,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
(一)组织企业培训。为广泛深入贯彻省、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保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3月初德令哈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德令哈市客运协会在海西职校开办客运培训班,对德令哈市500余名客运从业人员进行了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培训。认真学习了省、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的精神,分析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形式,要求运输企业、站场、驾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保障上。会议还进行了相关的安全隐患排查知识培训。有效保障了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确保了重要物资运输畅通无阻。
(二)加强自身学习。加强治超执法人员对新规定、新政策的学习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新规定,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执法水平。
通过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破解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安全生产思想理念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文化进一步丰富,安全生产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构建完善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整治期间,实现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