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行委(建设)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西安委办〔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将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活动实施方案和目前活动开展情况(简报信息、图片资料)等资料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务必于1月17日18时前报至州局运输管理科。
下一条: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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