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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

2017-11-02

各市、县、行委交通运输(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交办〔2017〕297号)精神,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青交办法规〔2017〕220号)部署要求,州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州开展为期一年的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目的

组织各市、县、行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干部职工,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转变重管理轻服务观念,强化执法为民和服务群众意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改进服务的新方式新举措,提高公路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改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活动内容

(一)以强化政策服务,深化普法工作。要切实把大走访活动与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全面了解道路货运企业执行公路法规制度情况,介绍相关政策,分析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地方政策,要及时纠正,坚决把中央、国务院促进物流业发展、服务群众出行的要求贯彻落实好。针对企业对法规政策和执法工作的误解,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保证法规政策执行到位。

(二)强化业务服务,严格规范执法。要切实把大走访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是与规范公路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统一起来,严格对照专项整治行动“十不准”纪律,排查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立行立改。要主动向企业公布并介绍业务事项和办理流程、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公路执法机构要落实好执法公示的有关要求,做到执法权力全公示、执法过程全透明,扫除执法监督盲区。通过业务服务,深入推进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的自查自纠和查处整治,推动执法服务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需求服务,推动转型升级。要切实把大走访活动与回应社会关切结合起来,了解企业的愿望和诉求,尤其是当前制约货运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主动征求企业对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执法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建立沟通协商长效机制。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全面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从企业最需要的地方改起做起,不断转变理念,改进方式 ,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助力货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行风监督,加强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公路执法领域的政风行风建设,主动邀请货运行业从业人员作为行风义务监督员,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促使执法人员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杜绝以权谋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路执法队伍。

(五)强化服务监督,提升服务水平。要切实加强服务效能建设依托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建立公路执法监督举报平台,积极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活动形式

(一)开展“局长大走访”活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分别于2017年年底和2018年上半年期间,至少个走访一次辖区企业,切实关注企业运行状况,了解困难问题,帮助支持企业合法有序经营,有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联系本地区公路货运企业,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许可、谁普法”的原则,通过走访调查、举办普法讲座和政策课堂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也可以利用重点货运企业宣传栏,开辟公路法制宣传专栏,普及公路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推动企业实现依法管理、合法经营、长久发展。

(三)开展“执法开放日”活动。2017年底至2018上半年期间,要至少开放一次,邀请媒体记者和行风监督员,到客货运场站、建设场地、公路超限检测站、行政许可大厅等执法服务现场,通过“跟队行动”“驻站体验”等方式,一方面监督执法行为,另一方面亲自感受执法、了解执法。通过报道、专版、专访等形式,向公众展现执法一线的实际情况,让公众了解执法、理解执法、支持执法。同时,充分发挥12328服务监督电话作用,做好电话推送工作。相关活动务必要做好经验总结、资料收集和归档整理工作,确保活动真实可信。

(四)开展“开门评执法”活动。结合海事“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活动、全州道路运输行业“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和“阳光路政”品牌活动,在2018年各级“两会”前至少邀请一次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和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通过召开座谈会或评议会方式,向货物生产企业、道路货运企业和货物集散场地宣传行政法规及办事程序、公开联系电话,虚心接受质询和监督,增强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行业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五)开展“上门送服务”活动。深入一线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认真了解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针对行业市场竞争、应对危机规避风险、消除运输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等问题给予合理化建设,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做企业的贴心人。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活动,主动向企业发布申请资料、办理流程、工作时限、进展情况等工作信息并介绍注意事项和权责清单,让信息多跑腿,企业少跑腿,更好的发挥信息化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作用。

四、实施步骤

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自2017年10月25日开始,至2018年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017年10月31至11月15日)。各市、县、行委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要全面摸底本地区货运企业、场站及运输业户等情况,结合本地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主要任务、开展形式、时间要求等,部署开展大走访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7月31日)。根据实施方案,开展集中走访,主动接受监督,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惠民生,即时整改相关问题并健全完善有关制度,确保大走访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认真开展总结工作,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区公路执法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大走访活动形成的有效工作方法,推广先进典型和成熟经验,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大走访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把大走访活动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创新大走访活动的内容、载体和方式,确保大走访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强化监督问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活动开展不实、问题查找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曝光、问责。

(三)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中,要做好工作台账,及时总结经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

(四)做好总结报送工作。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确定联系人,于2017年11月13日前报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备案(实施方案同时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同时,认真做好月度总结工作,每月28日前向州局运输管理科报送大走访活动进展情况,并于2018年9月8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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