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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2017-10-09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评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西州交通运输局

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先争优,推进服务、交通运输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和范围

考核评优评先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分类考核和分层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实绩量化为基础的原则,激励和惩戒相结合以有效激励为目的的原则。

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范围为局机关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

二、评优评先指标分配

(一)局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年度优秀各1人。

(二)局办公室年度优秀1人。

三、考核评选办法

(一)量化考核。各科室,应按照《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年度创建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试行办法》,对本科室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要建立机关工作人员个人量化考核台帐,做好日常考核的登记记录。

(二)科室推荐。

1、推荐原则。各科室根据量化打分和平时表现等情况推荐评优评先候选人。按照分类推荐的原则,各科室仅限于推荐本类科室评优评先候选人。

2、分类统计。各科室将推荐情况报送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将推荐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按照推荐候选人得票高低,以不超过各类科室年度优秀指标的2倍确定进入民主测评的候选人。

(三)民主测评。对进入民主测评的候选人进行测评,即室主任、副调研员、正科级领导干部考核打分30%,职工打分占30%,党支部班子成员打分占40%。以得分高低作为评优的依据。

(四)研究确定。召开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会议,根据评优评先候选人考核、测评得分和平时工作情况,分类考核优秀指标,研究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和室先进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年度考核的日常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一)违反有关规定,被通报批评;

(二)未完成年度基本工作任务并无合理理由;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

(四)无故不参加学习二次以上;

(五)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或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六)撰写、报送的审计信息、报告、相关文章等严重失实,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七)对承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完成又无合理理由的;

(八)有其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情形的。

附件:日博体育在线干部职工年度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试行办法

附件

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

年度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试行办法

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年度考核工作质量,客观公正量化评价干部职工工作绩效,促进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创先争先,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宜州交通运输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本办法按德、能、勤、绩、廉的总体要求,重点对职工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行为规范、提高办事效率、取得工作效果等方面。考核结果由基础分、加分和扣分三个部分组成,即:干部职工量化考核得分=基础分值+加分分值-扣分分值。

(一)基础分值。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遵守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得基础分100分,即:基础分值(100分)=业务目标(60分)+共同目标(20分)+科长考核(10分)+分管领导考核(10分)。

(二)加扣分值。按项目、分层次及分值,对照干部职工年度实际情况进行加分、扣分。实施一票否决,凡因工作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职、失密泄密等,带来严重不良后果和影响,或违反党风廉政及有关规定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年度量化考核得分为0分。

三、职工量化考核评分的组织实施

(一)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干部职工年度工作实绩量化考核的组织领导,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科室应建立职工量化考核台帐,做好日常考核的登记记录。

(三)年底,各科室根据本办法,对科室职工进行考核;按照加分和扣分标准,如实填写《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年度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得分表》,所有加、扣分事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综合工作和审计项目有关的加、扣分事项分别由相应科室提供,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室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居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干部职工年度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得分表,组织复核,汇总职工量化考核得分,并进行公示。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职工量化考核结果应用于局全体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一)凡被一票否决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评等次或评为不称职(不合格)。

(二)年度职工量化考核打分低于80分的,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

(三)年度职工量化考核得分等于或高于80分的确定为称职(合格)或优秀等次。

(四)年度职工量化考核得分作为推荐评选年度优秀和先进工作者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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