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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领导及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2017-04-24

各市、县、行委交通运输(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结合省州环保督察组提出的问题,全面做好海西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协调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井发军

副组长: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得满

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华成

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 峰

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 瑛

成 员:格尔木交通运输局局长马 驰

德令哈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普雷

乌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天亮

都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谭丙乾

天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坤业

冷湖交通运输局 局长高 霖

大柴旦交通运输局局长郭峰先

茫崖交通运输局 局长张成赓

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 科长朱强

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科员李有明

州交通运输局海西州运管处 主任王兴华

州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长冯尚军

州交通运输局海西州运输总站 站长张 刚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生态环保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州委、州政府以及交通运输厅有关生态环保工作的安排部署。

2.领导全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的规划、政策、制度、标准和重大措施,并推动落实。

3.负责加强与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全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工作重大问题,指导检查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

4.负责对各地区、各单位履行生态环保工作职责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评,督导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行业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必要时可根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提议,临时召开会议研究相关事宜。

二、加强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环保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科,主任冯尚军,成员:王兴华、朱强、杜兵、刘建雨、李有明、郑玉昊、郑志强、薛英豪、王贤军。

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如下:

工作职责:

1.推动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局党组会、局务会及局领导关于行业生态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沟通协调有关工作。

2.组织拟订生态环保相关制度办法及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开展行业生态环保调查研究,提出相关问题的解决建议,并报领导小组审议。

4.每年组织一次行业生态环保工作专项督察,向领导小组报告督察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5.组织开展行业生态环保工作的宣传报道,每季度编发一期交通环保工作动态。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按照所在部门相应的环保工作职责,承担相应工作,完成局环保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务。局环保办公室根据需要可邀请相关环保专家参与有关工作作。

(一)局建设科,主要负责交通规划领域的环保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

2.负责将生态环保要求纳入交通运输总体规划。

3.负责全州公路规划和可研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负责项目工可阶段工程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的研究,并指导相关内容在下阶段设计中的落实。

5.负责制定生态环保、生态修复、节能减排等项目实施计划。

6.承担项目生态环保后期评价管理及监管工作。

7.负责生态环保综合统计工作。

8.负责与规划相关的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等工作。

配合单位:各地区、局属各相关单位。

(二),局建设科,主要负责交通建设领域的环保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

2.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保监督管理。

3.负责指导协调做好生态脆弱区、环境敏感区、自然保护区公路建设的生态环保工作。

4.负责项目建设中的生态环保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5.指导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公路建设中的推广应用。

6.指导推进绿色公路建设。

7.监督环保“三同时”制度及环评、水保等批复内容在项目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的落实。

8.督促协调做好项目环保验收工作。

9.负责交通建设方面的生态环保统计工作。

10.负责与交通建设相关的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等工作。

配合单位:各地区、局属各相关单位。。

(三)局建设科,主要负责道路养护领域的环保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

2.负责公路养护生态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运营公路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4.制定公路养护和环境整治等生态环保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指导交通沿线公路路域内环境整治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6.指导公路养护生产绿色化,在公路养护中应用先进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提高公路养护中废旧路面材料的循环利用率。

7.做好道路养护方面的生态环保统计工作;8.负责与养护相关的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等工作。

配合单位:各地区、局属各相关单位。

(四)局建设科,主要负责交通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

2.组织开展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

3.组织编制绿色交通发展规划,协调做好绿色公路标准体系建设。

4.指导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工作。

5.做好科技信息化方面的生态环保统计工作。

6.负责与科技创新相关的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等工作。

配合单位:各地区、局属各相关单位。

(五)局运输科,主要负责道路水路运输领域的环保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

2.指导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配合环境保护等部门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工作。

3.指导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4.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做好防止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 和营运车辆尾气排放污染检测工作。

5.指导督促海事管理部门做好船舶防污染监管工作。

6.指导新能源车船在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的应用工作。

7.做好道路水路运输方面的生态环保统计工作。

8.负责与道路水路运输相关的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等工作。

配合单位:各地区、局属各相关单位。

(六)各地区、局属各单位、相关科室

按照工作职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相关工作。各地区、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生态环保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行业生态环保重要性的认识。全行业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字当头,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工作程序,增强红线意识。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健全行业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强化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人人有责”制度,加大日常监管指导力度,把生态环保的责任、目标、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逐级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将环保工作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

(三)进一步强化行业生态环保工作的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开展自查,对照问题清单尽快查漏补缺,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问题整改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全行业整体进度的要启动问责机制,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行业生态环保工作的顶层设计。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尽职履责,努力形成生态环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生态环保的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人才培养,用创新破解难题,以创新引领发展,靠人才支撑发展,通过创新逐步形成适应海西州交通生态环保要求的制度办法、技术标准、作业方法和实施指南,走出一条具有海西特色的绿色交通发展之路。

海西州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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