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
为切实做好我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青交安委〔2017〕18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州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经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安全形势趋于平稳,现将我州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
根据活动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为使此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向全州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西交运〔2017〕317号)通知,同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我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和要求,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情况和开展情况。
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开展“平安站场”活动。我局组织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辖区客运企业、汽车站认真细致地检查了各项安全措施、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对驾驶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情况及承运人责任险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客运企业车辆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汽车客运站三品检查登记台账、营运客车的安全例检以及履行“三关一监督”的执行情况。同时,实行24小时驻站值班制度,加强对车辆站场的安全检查,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落实。对于超载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400公里以上的配双司机)、客车证件不齐全 、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的、驾驶员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应急锤、消防器材带等安全应急装备器材配备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出站,确保道路运输站场的平安,创建“平安站场”。
2、切实保障客运站场安全。加大对汽车客运站及周边、旅游景区、游客集散中心等客流集中地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旅游包车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要求,加快完善汽车站站务系统,配备居民身份证识读设备等必要设施,确保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顺利实施。组织开展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全面排查工作,督促相关经营者和客运站,按照《青海省道路运输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严格按照《青海省汽车客运站危险品查堵工作规范》、《三品检查制度》要求,加强“三品”检查,进一步强化安检责任落实。
3、认真开展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维修人员获得从业资格证情况、机动车维修档案建立情况、二级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发放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督促企业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关,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查,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禁营运车辆带病运行。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教练车二级维护情况、教练场地安全设施设置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情况。
5、发挥信息化监管效能。运管部门充分发挥运政管理系统、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平台的信息化支撑服务功能,持续打击“三超一疲劳”、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等非法违规行为;督导检查“两客一危”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停业整顿。按照“双随机”方式对我州“两客一危”营运车辆落实GPS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并且通过短信方式第一时间提醒司乘人员请勿超速,保障了道路运输安全.
6、认真开展(危)货运输整治工作。检查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安全专制机构设置安全专职人员配备情况;危险品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建立档案管理;车辆维修制度以及危货企业应急演练的落实;危货运企业落实危货运车辆悬挂和喷涤相关标志,配备通讯工具,GPS监控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截至8月份到现在,尤其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州交通运输行业针对客运企业累计检查233次,累计出动人员769人,出动车辆231台,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行政处罚1起,罚款1万元;针对(危)货运企业累计开展安全检查147次,出动人员461人,出动车辆134台;针对维修企业累计开展安全检查284次,出动人员640人,出动车辆165台,排查隐患43条,整改35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9份;针对驾驶培训机构累计开展安全检查50次,出动人员163人,出动车辆52台。针对治超工作累计巡查重点货运源头企业347次,出动人员大于1090人,出动车辆413台次,违规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9家,处罚14.7万元。
7、对营运车辆的整治工作。重点对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出租车运输;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违规进行客运包车营运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出租车不正确使用计价器、不打计价器、拼客、甩客等违规行为。
8、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一是各地交通局、运管机构组织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观看后各企业参加人员进行深刻剖析反思,充分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并承诺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各地交通局、运管机构以会议的形式组织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解答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三是各地交通局、运管机构组织执法人员到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四是各地交通局、运管机构通过新闻、报刊、内刊、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督促各地交通局、运管机构对辖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出租车客运企业、维修企业、家校、源头企业进行警示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全覆盖”,期间全州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5次,受到安全警示教育2200人,悬挂横幅14条,制作警示教育展板7块,发放宣传资料2400余份。
9、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
活动开展之时,我州正值雨季汛期,为确保汛期、国庆、十九大、中秋,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我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谐稳定。我局继续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专人值班,坚决杜绝发生脱岗、找人代替,将值班室电话呼叫转移到其他通讯设施等这种现象的发生。
10、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以创建“平安站场”为核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在客运汽车站、城乡公交站场等人群密集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宣传,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普及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弘扬了具有道路交通行业特色的平安交通理念和文化。期间共开展安全生产月、平安建设宣传、公交宣传周、出租车规范经营整治、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等主题活动为创建"平安交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治超执法人员对新规定、新政策的学习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新规定,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执法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各地区、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少数企业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够重视,组织不够认真,效果不够明显。如有的企业没有认真进行部署,没有认真进行排查,对本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底数不明、心中无数;有的企业没有把隐患排查整改作为一项标准化、规范化、长期化的工作来抓,存在应付检查的现象;还有的企业排查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一些明显的隐患自查没有排查出来,隐患排查有死角。
(二)安全管理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发现部分地区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存在安全意识不足,安全设施和措施不到位,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不醒目等现象。由于农村公路建设年限长,资金不足等原因各地区都存在视距不良路段、临崖临边、急弯路段处缺少警示标志标牌和生命防护设施的问题。
(三)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仍然突出。部分客运站场没有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出)站口有人员和社会车辆随意进出现象,个别安检人员擅离职守,“三品”检查漏检现象比较普遍,安全例检存在隐患问题;部分运输企业GPS监控平台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运营车辆上线率低,对于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未做到及时发现和提醒。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由排查静态隐患向动态隐患深入,消除不安因素。
(二)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工作中具体看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
(三)加大对农村公路桥梁、隧道以及水上运输的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加强“平安工地”建设,防止出现各类安全事故。
(四)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控,对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公交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我州道路运输安全。
(五)加大春节前运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春运我州交通行业安全形势的稳定。